,玩家可以通过个人的金钱、时间的投入,获得相应的ID级别和装备。但在实际中,这些都没有得到实现,因此衍生出盗号者、骗子,使得网络游戏发展变得畸形。
因此,网游立法的关键是其源头,也就是游戏商这一块。在根本没有约束的机制、监督的机关以及相应的法律的情况下,游戏商可以天马行空,可以不顾玩家的感受。玩家们认为,应该建立健全所有关于网络的法律,特别是网络游戏这块,最重要的是怎么样去约束游戏商。
网游立法尚需时日
然而,无论保护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还是约束游戏运营商,想要立法都不是一个短暂的过程。
如果成都19位律师联名写就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被全国人大采纳并列入立法规划,将可能有3种立法模式:一是由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起草;二是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如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信产部等牵头起草;三是委托专家起草。起草过程一般先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调研,搜集相关的资料、案例和行业情况,形成建议稿以后,在行业内组织专家、学者及企业进行讨论,以进行修改。这样的过程将多达数次,直到形成成熟方案后报国务院法制办,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专家讨论修改,待成熟后提交国务院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的建议稿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经过至少3次审议,才能最终通过实施。
据了解,目前,韩国及我国台湾、香港等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均明确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并加以保护,并已出现诸多侵犯网络虚拟财产刑事判决的先例。比如韩国就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而在国内,现在开始制定一部程序、实体合一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准备立法、调研、起草到形成草案并最终通过实施,至少需要1年多的时间。即使现在着手,由于各方关涉面太广,能在本届人大届满前出来就很难得了。如今,广大玩家以及整个网游事业也只能在静静的等待中摸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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