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游产业缺少法律保护,遭外媒嘲笑
日前,国外一些网站相继发表了题为“Chinese Teen Burns Classmate, Blames World Of Warcraft”(中国人怒烧同学谴责于魔兽世界)的报道。该报道中的事件来源于不久前《新京报》报道的一起恶性事件,17岁的男孩小歌(化名)为报复而使用汽油焚烧同学,并自称。“模仿“魔兽”游戏的火爆打斗场面。在游戏里,我喜欢用火器魔法,给自己起的名字叫“白灵兰火”,慢慢地喜欢上了火,渐渐地身上也装着打火机。其实也没什么用,我不抽烟,就是喜欢火燃烧的那种感觉。”
这一类报道在国内也许见惯不惊,然而在外国人看来却显得不可思议,这种把犯罪行为归咎为网游影响的做法引来国外网友的讥刺和嘲笑。美国一些网站甚至将此事上升到中国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高度,称“这些少年把责任归结到一款电脑游戏暴力上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不过中国缺乏像我们美国的一套法律系统,比如可以允许人们以‘游戏令我犯罪’为理由而指控游戏开发商。”
业内人士:法律专家都是网游门外汉
中国网游产业发展迅猛,产值巨大,对国家经济发展贡献颇多。然而,如此重要的产业却为何缺少明确法律规范,而导致屡屡被人乱泼脏水?日前知名IT评论家刘兴亮在自己的博客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刘兴亮称,最近他在人民大学参加了个探讨会,主题是“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以第二人生为例”,与会的有人民大学的、北大的、清华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专家,还有一些研究中心的,以及律师等。据介绍,这些都是国内最顶级的网络游戏的法律专家了,可是结果却出乎他意料。
各位专家的开场白大部分分为这么几种:“我从来没有玩过游戏”、“我没玩过,但是看儿子玩过”、“我没玩过网游,但玩过单机游戏,比如扫雷、连连看等”等等。
刘兴亮在博客中说到:“这么一帮没玩过网游游戏的专家,怎么就都是国内顶尖的网游法律专家?靠这些专家,怪不得迟迟不能立法,因为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立啊。”
希望专家少点争论,多点操作
刘兴亮博客中还提到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法律教授,她仅仅只看过儿子打网游而已,就提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属于“物权”,并就此作了大量论述。结果在座的专家立马分为两派,就虚拟财产究竟是属于“物权”还是“债权”激烈地争论起来。
刘兴亮认为,虚拟财产究竟是作为物权法中“物”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还是作为债来对待,玩家其实并不关心,受害者也搞不清楚。他希望专家们少一些概念上的争论,多对网游立法进行一些实际操作。
刘兴亮博客全文:专家都是门外汉,谁来为网游立法?
网络游戏产业近年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去年达到巅峰。去年一年就有4家企业在境外上市,久游如果不是因为有法律纠纷的话,也在日本上市了,所以准确地说,去年有4家半企业上市了。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同时引发一系列法律政策新问题。比如在网络游戏的虚拟物、外挂软件、私设服务器等方面都涉及了很多法律问题,也引起了相关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产业界、法律界、法学界人士,以及网络游戏玩家和其他相关人士的兴趣和困惑。
就拿游戏法律争议较多的外挂来说,目前很多国家有专门的立法定义外挂和处理外挂,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规定。2000年颁布的互联网管理条例中,虽然有类似“破坏软件正常运行属违法行为的规定”,但要将其运用在外挂上,还缺乏具体的司法解释、专门立法或者相关案例。
只有有法可依的网络游戏,才能健康发展。可是我们国家在这一方面欠缺的还太多太多。网络游戏立法难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领域太新、可参考因素太少、争议太多等等,以前刘兴亮也以为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