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专家、来宾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你们好。首先我代表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欢迎大家参加这次网络游戏和网络产业研讨会。
今年3月我在政协会议上就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问题作了一个提案。在提案中我就如何正确认识网络游戏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我认为网络游戏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它是以一定的文化内涵作为内核并为一定文化背景的人们所接受的新型的娱乐方式。第二,国外把网络游戏作为一项产业看待,并给予积极扶持,网络游戏发展前景广阔。第三强调了网络游戏用户巨大,文化影响不能掉以轻心。我们不仅要重视网络游戏的经济利益,更应重视它的社会影响,如果我们不开发以中华文化为内涵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我们丧失的将不止是游戏市场的经济利益,由此带来的对中华文化的冲击也不可避免。我建议国家应重视并认真研究,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把网络游戏作为一项产业对待,积极扶持国内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
提案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和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关注和积极反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政协报等进行了专访,同时,一些网站也与我们主动联系。联众世界、上海盛大网络还专门向组委会递交了有关开展网络游戏情况、对我国发展网络游戏的认识和建议以及响应网络文明工程的报告。为此,我专门将来自企业界的报告转给中宣部、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的有关领导。
信息产业部在就政协提案的回复中提出, 将认真贯彻“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指导方针,正确对待和认识网络游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使网络游戏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与此同时,加大力度,扶持和发展我国的游戏产业,用健康、向上的网络游戏产品占领市场,并建立良好、规范运营的服务体系,发挥网络游戏对发展国民经济和繁荣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
公安部在答复中表示,公安机关将根据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下一步工作中,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打击网上犯罪的工作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网上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支持网络文明工程的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网上安全防范意识和良好的网上法律、道德意识。
信息产业副部长张春江同志还特地给我回了一封信,信中他明确指出,发展网络游戏,既是发展信息产业的一项内容,更是繁荣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对网络游戏产业应当两手抓,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只有这样我国的网络游戏产业才可能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繁荣。春江同志指出对待网络游戏,第一要规范、指导和支持。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支持开发一批高质量的网络游戏软件,尽快摆脱网络游戏过度依赖海外产品的被动局面。国家对游戏软件产业开发企业经过认定,可以享受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优惠条件。第二,加快发展增值电信服务。网络游戏的主要传播渠道是互联网,它的发展对于繁荣我国电信市场将起到很大作用。第三,行业自律要加强。网络游戏的企业应当采用技术措施强化自律,营造更加文明的网络游戏环境。
我非常赞同这些答复意见和春江同志的观点。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等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自然也对监管者提出了一系列需要研究的新课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2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分析报告,我国的上网计算机台数已达1613万台,与去年同期比增长了61%,上网人数达到4580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网民占82%,网民上网目的为休闲娱乐的占18.9%。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也因其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