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民事赔偿来处理的。”
谈文明所说也的确是事实。在游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之一的韩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使用外挂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适用民事赔偿,并由专门的网络警察负责处理。“这种民事赔偿数额巨大,往往赔得被告倾家荡产,有强烈的惩戒作用。但在我国,数额较大的民事赔偿很难执行。”吕国玉说。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定007智能传奇3G外挂网站、闪电外挂门户网站经营网络游戏外挂行为的批复》:“网络游戏出版物《传奇3G》的软件部分和动画形象部分分别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007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破坏《传奇3G》软件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其服务器系统,擅自修改其相关数据,使用《传奇3G》的动画形象,并大量制作、销售该外挂卡。这些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之规定,是一种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我们自己研发的游戏程序有10万行,抄袭的最多有1000行。99%的程序是我们自己搞出来的。”被告人谈文明则向法庭叙述了其游戏外挂的开发过程,“我们首先对游戏客户端程序进行反编译,再把原游戏的客户端程序进行部分修改或替换,我们9个人花了半年时间才研发出了游戏外挂。”谈文明的律师王正志由此认为,研发游戏外挂是一个二次开发,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沈文忠的辩护律师张振祖说:“相对于赤裸裸的克隆、窃取他人劳动成果,游戏外挂还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他们制作的外挂,智力劳动占了95%,绝大部分是自己编写的,所以不能定为侵犯著作权,也就是所谓的盗版。”
2007年初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同意了王正志的观点,没有构成侵犯著作权,但因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定罪为非法经营。谈文明,沈文忠和刘红利分别判了两年半,一年半和缓刑。王正志说,考虑到刘红利在2006年4月生了一对双胞胎,谈文明的父亲又是重病,家里压力很大,上诉对他们来说也是个精神负担,所以就没有上诉。“大家都以为风平浪静了,这时候第三被告沈文忠的关押期限已经快到了,但是家里人去接他的时候,法院来了个法官,说他现在可以出去,但是不叫刑满释放,而叫取保候审,因为检察院提出了抗诉,这也就意味着一审判决还要再审一遍。”
抗诉的意见书上有两个观点:一是定性错误,应该是侵犯著作权,海淀法院定性成非法经营;第二,违法金额280万元,主犯只判了2年半,轻了。8月17日,北京市一中院终于做出了终审判决:原审被告谈文明犯非法经营罪,判了6年。
而对于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来说,他们与外挂和私服的斗争将是长期的。一位业内人士说,从韩国出口到中国的游戏中大多数只有50%~60%的成熟度,游戏设计上不足为外挂的产生创造了需求。光通公司负责人许锋说:“从国外引进的网络游戏,由于我们没有修改权,即使发现了该款游戏的不合理之处,也仅能向开发商提出建议。等到著作权人修改完游戏,国内的游戏外挂已经推出好几代了。所以,我们必须从提高游戏质量和客服水平入手,尽可能缩短这之间的时间差,从源头上解决游戏外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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