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出版管理条例》,2002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地将“外挂” ,“私服”列入“扫黄”“打非”的行列,而对“私服”的整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
通知中规定:电信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私服”“外挂”行为的网站的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对违规加工或销售游戏充值卡的加工企业或经销单位进行查处;版权部门负责对涉及侵犯著作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定和查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工作。
由上诉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私服”“外挂”的打击整顿对象主要定性为“推广者”和“加工者”,而对于其源头——“外挂”的制作者、“私服”的搭建者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治理方案和主管部门。
2.私服程序的来源与源代码的泄漏
据了解,目前国内出现的“私服”都是根据国内外一些网站上下载的程序制作而成。而不少“私服”站长都是通过网上泄露出来的这些程序将“私服”制作而成。
从2002年盛大<<热血传奇>>源代码泄漏到目前仍然风行的<>、《MU》等一系列游戏源代码泄漏事件的发生,我们可以发现,95%以上泄漏源代码的游戏都是韩国游戏,泄漏的版本多为韩国版本或者台湾版本。为什么频频发生游戏源代码泄漏的问题?归结到一点上,就是由于韩国游戏业多为作坊式的游戏加工厂,往往几个人就是一家开发公司,缺乏大型企业严格的保密制度和网络安全技术。
在此还要纠正一个概念,一般来说,现在圈内所说的源代码其实是架设“私服”所需要的服务端,并不是真正的源代码,例如,MU的服务端不到20M,而源代码则大得多。服务端可能在一些专门的“私服”网站就可以下载到,而真正的源代码一般来说都是在一些特定的渠道通过真金白银的交易取得。据笔者所知,目前在圈内流传的源代码不少,甚至包括一些最新测试游戏的在内,据业内消息,天堂2“私服”很有可能在乐谷公测之前推出,虽然早有所闻源代码泄漏,但是“私服”推出如此之快,还是令人叹为观止。结合以上所说,韩国游戏代码服务端的安全性问题应该要作为引进游戏时的一个考虑因素了。
3.私服的性质以及架设者
私服的准确概念是: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它属于网络盗版。 虽然目前没有对明确搭建者的治理方法与主管部门,但哪怕“私服”不收费,也因为盗用别人申请了版权的程序和源代码去建立一个公开性或非公开性的网络游戏而触及法律,然而在如此风头火势的情况下,为什么如此多的人还要铤而走险呢?为的是对游戏的热诚,还是出于某些特定的利益呢?抑或两方面都有?
目前私服架设者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1)网吧老板。
架设一组网络游戏“私服”要求相当低:只需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一个足够大的硬盘便可。于是不少网吧老板为了吸引客源,留住一部分顾客,纷纷无视国家的法律,架起私服,以作为网吧的增值服务吸引并留住顾客。于是,玩家们为了他们在服务器上的虚构人物和朋友而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接着,网吧的利润由此增加。
我国电信、网络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管理法规规定:就经营性目的架设服务器(比如某些网吧业主所架设的私服)而言,如果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就应当事先取得ICP许可证;如果是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例如网吧),也应当事先取得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否则,就违反了我国对互联网的市场准入制度,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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