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通过对《恶魔的幻影》(又称传奇3)网络游戏客户端进行修改和替换,制作开发出“007传奇三外挂”、“008传奇三外挂”、“超人传奇三外挂”等计算机软件并通过网络出售给游戏玩家进行牟利,北京市通广恒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谈文明等3人制作并非法经营上述游戏外挂软件,牟利达人民币280余万元。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谈文明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帮助谈文明负责销售及网络维护的刘某、沈某被法院宣告缓刑。
谈文明(男,35岁)曾在北京一家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从业,从2004年6月起,谈文明未经授权或许可,组织他人与其共同使用跟踪软件动态跟踪《恶魔的幻影》客户端运行,又用IDA软件静态分析该客户端,最终用反汇编语言将客户端程序全部反汇编,从而获悉《恶魔的幻影》软件的数据结构,在破译《恶魔的幻影》游戏服务器端与客户端之间经过加密的用于通讯和交换数据的特定通讯协议的基础上,研发出“007传奇3外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007外挂软件)。后谈文明等人设立“007智能外挂网”网站(www.wg1818.com)和“闪电外挂门户”网站(www.wgdoor.com),上载007外挂软件和《恶魔的幻影》动画形象,向游戏消费者进行宣传并提供下载服务,并向游戏消费者零售和向零售商批发销售007外挂软件点卡。
2005年1月,北京市版权局强行关闭上述网站并将网络服务器查扣之后,谈文明另行租用网络服务器,在恢复开通“闪电外挂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先后设立“零零发:传奇3智能外挂”网站(www.wg0008.com)和“超人外挂”网站(www.wg8888.com),继续宣传其陆续研发的“008传奇3外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008外挂软件)、“超人传奇3外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超人外挂软件),提供上述软件的下载服务,并使用恢复开通的“闪电外挂门户”网站销售上述两种外挂软件的点卡。至2005年9月,谈文明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经营上述外挂软件的金额达人民币2817187.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谈文明、刘某、沈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互联网站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经营额达280余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谈文明为共同犯罪的起意人及主要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某、沈某为销售及网络维护人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对二人依法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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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络游戏外挂,是一种可以与合法出版的网络游戏程序挂接的辅助程序软件。通俗地讲,游戏外挂就是一个作弊器。它可以帮助玩家实现用最少的时间和金钱完成功力升级、过关斩将和获取更多更好的虚拟物品的目的。比如“一剑必杀”,就是在一招之内使对手毙命;还可以不停补充血格,保证玩家战无不胜。
外挂软件的运行,改变了《恶魔的幻影》网络游戏软件设定的游戏规则,使用外挂软件的消费者较之未使用外挂软件的消费者在游戏能力上取得了明显的优势地位,通过外挂软件设置的功能可以更容易和更快地升级或过关,从而造成游戏消费者之间游戏能力明显不平等的局面。
2003年12月23日,新闻出版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新闻出版署于2005年5月根据涉案外挂软件的研发、运行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007智能传奇3G外挂和闪电外挂门户网站经营“传奇3智能外挂”的经营活动属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