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没收“假币”面临玩家集体起诉 |
| 时间:08年03月11日 |
来源:重庆商报汇融网 作者:黄业崧 |
| |
合法收入、房屋、文物等生产资料。但对于“虚拟财产”,现行法律并无明确的解释。如此一来,涉及网络财产的纠纷,就失去适用的法律条文,给虚拟财产的保护制造诸多难题。
破题
玩家自建维权组织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游戏玩家开始在虚拟的世界中,自发成立类似于“工会”这样的维权组织。小刘告诉记者,他现在就是《魔兽世界》中某个工会的一员,里面有固定的工会主席,也有相当严明的纪律。“参加这样的组织,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有人为自己出面。”
记者了解到,类似这样的工会组织,在每个游戏社区中都存在。大的有几千人,小的几个人,当工会中某个成员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工会主席会出面与运营商交涉,如果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工会主席甚至会带领工会成员,在社区中发出罢玩的倡议,以表示对运营商的抗议。
知情人士透露,上周《魔兽世界》的断线事故之所以升级,就是这些工会发挥的效力。而记者了解到,目前《魔兽世界》中几个大的工会组织正在商谈结盟的可行性,希望能建立一个跨区的工会组织。
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工会“主席”陈强,他对记者称,“游戏世界,就像一个江湖,只有自己帮自己了。”
专家说法
正方:可按《合同法》解决
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专家盛雷鸣认为,虚拟财产可以被理解为《民法》中“财产”概念的一种外延意义,“就好像个人的文凭,对于当事人来说意味着财产,但在别人看来却可能一文不值,但却不能否认其财产的意义。”网民与运营商之间存在消费合同,网民在遭遇虚拟财产的损失后,完全可以依照《合同法》有关条例追究运营商监管不力的责任。即使由于第三方盗窃造成了财产损失,消费者也有权向运营商索取盗窃过程的相关数据及资料,并由盗窃方及运营商共同承担相关损失。
反方:虚拟财产立法不现实
赵福军律师认为,期望立法机关起草法律条文,以保护虚拟财产的想法不太现实。虚拟物品存在虚拟的游戏社区当中,它不可能进入现实的流通,无法与现实的财产等同。再者游戏都会有生命周期,在某段时间,一个游戏的道具可能很值钱,但等该游戏的生命周期一过,虚拟物品就不值一文。这与现实中财产的延续性相违背,立法保护的意义也不大。
典型事件回放
●河北的玩家李宏晨是一个资深玩家,他用两年时间在“红月”游戏中,拥有几十种难得的“生物武器”。但在2003年2月,他发现所有武器装备都不翼而飞了,他到公安机关报警,但警方却以技术力量不足拒绝立案。后来查证,这些“装备”被另外一个玩家盗走了,李宏晨与游戏运营商交涉,但该公司拒绝提供相关资料,随后,李宏晨以侵犯私人财产权为由,将北极冰科技告上了法庭。此案被称为国内首例“网财”被窃案。
●2006年2月28日,《魔兽世界》全国上千名玩家在进行一个名字叫安其拉开门的任务,在即将胜利时集体断线。3月1日下午4时,魔兽世界3区符文图腾的玩家们在进行安其拉开门任务时发生了同样的遭遇,服务器在当晚9时崩溃,一个怪物在血还剩4%时恢复为100%……上千名玩家在网上表示愤慨,欲在3.15当天集体罢玩。最后惊动开发商美国暴雪娱乐公司全球CEO出面,向玩家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