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团》代理权交给九城,是单方面中止合同计划,拟用法律手段维权。又因久游网拥有“劲舞团”中文商标及所有游戏用户资料,接盘公司必将面临法律和市场风险,并可能祸及九城《劲舞团2》以“劲舞团”相似名称运营。
间接当久游老板
但熟悉朱骏行事风格的人都预言,九城不会善罢甘休。
果然,2008年4月23日晚18时,九城发布公告称:将入股韩国游戏开发公司G10。根据双方协议,九城将以约3800万美金现金收购G10少数股份权益,从而成为G10的股东。不过,朱骏的入股比例未对外披露,有市场传言称略高于10%。
九城此次入股G10,意味着它不仅将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九游代理《劲舞团》收益,也将进一步实施自身的游戏开发战略。
“对九城来说,这是更佳的策略,转而以3800万美金入股G10亦能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劲舞团》的收益。另外,在中国网游发展中,中方游戏代理运营方与韩国游戏开发商的矛盾时有发生,他们也能借此控制上游的游戏研发,为《劲舞团2》在国内顺利运营打好基础。”一位网游公司总经理如此评价,“朱老板也间接地做了久游的老板。这么算起来,这笔投资不亏。”
九城得以入股G10的最大功臣,当数九城副总裁朴舜宇。在加入九城之前,朴舜宇任职于韩光软件,他在4年间将8款游戏出售到全球44个国家,共签订了56份合同,最后一份合同就是将《地狱之门·伦敦》代理权卖给了九城。
2007年1月,朴舜宇受九城董事长朱骏邀请加入九城。4个月之后,九城宣布与G10达成协议,取得《劲舞团2》的中国大陆独家运营权。在这之前,G10从未对外透露他们正在秘密研发《劲舞团2》的计划。消息人士透露,正是朴舜宇找到G10,提出《劲舞团2》的研发与运营合作构想,这才有了2007年轰动业界的九城与久游网之争,也才有了九城对G10的入股。
2008年1月,G10申请纳斯达克上市失败,转而在韩国国内外寻找投资者以补充其流动资金,以便优化其股东结构。消息人士透露,在3月初获悉此消息后,朴舜宇亲赴韩国,同G10公司原始股东及经营层进行多次秘密谈判,最终在4月14日达成了入股协议。消息人士透露,九城入股后持有G10 10%的股权。
因此,九城参股G10有助于九城未来在《劲舞团》代理权上占得先机。公开信息显示,久游网与《劲舞团》的协议至2009年9月结束。对久游网来说,无法回避的一点是,九城的入股对久游网未来继续代理《劲舞团》将产生很大压力。
朱骏恶性竞争引发争议
本刊记者在调查时还发现,此次T3收购韩光与九城日前入股韩国游戏开发公司G10密切相关。
根据韩国YonhapNews网站提供的信息,虽然对本次T3收购韩光的准确金额并没有公开,但据可靠消息称为400亿韩元,折合成美元正是3800万美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正好是九城入股G10的投资数目。
“九城拿3800万美元给T3,T3拿这笔钱买韩光,买完了韩光这笔钱从资本意义上讲,又回到了九城,‘空手套白狼’的经典案例啊!”一位网游老总如此感叹。
眼下,九城全面掌控了韩光旗下约5支左右的韩国本土开发团队,其中包括“RO之父”金学硅的开发团队,同时还有被韩光入股的“暗黑之父”比尔·罗伯尔(Bill Roper)的旗舰工作室,对于《劲舞团》系列游戏有了更加全面的话语权。当年盛大被官司缠身,不得已才去收购韩国公司,而这次九城是主动出击,不管是收购还是全面掌控,都不得不说是中国游戏公司的一个经典商业案例。
“不过,作为中国游戏行业的同行,比较反感的是和久游的竞争略显恶意,衷心希望朱老板和九城还是继续把枪瞄着韩国吧!” 知名网游公司天联世纪前总裁,现任香港财华社龙游天下游戏集团总裁郦彦卿为朱骏的大手笔叫好的同时,也道出了业界对于朱骏资本游戏的另一种声音。